中時電子報 2008/03/31 林欣儀中縣報導 女子王梅玉十多年前與李姓男子結婚,育有兩名子女,去年二月卻又與黃姓男子舉辦結婚的公開儀式,之後還以積欠債務為由,屢屢向黃家討錢一百多萬;直到今年三月初,黃男請徵信社調查才赫然發現妻子根本早有婚姻在身,氣得報警揭發她的惡行。前年十一月的一個晚上,黃姓男子(四十三歲,台中縣人)與友人到台中市一家KTV唱歌,透過友人介紹,認識了在店內工作的王梅玉(卅七歲、台中縣人),兩人就此陷入熱戀,交往約一個月後,王女便搬到黃男的住處,兩人開始過著同居生活。黃男悔恨地表示,他當時覺得王女很體貼、對他又好,便鼓起勇氣向對方求婚,也獲得了首肯,兩人在去年二月六日舉辦婚禮;當時還在親友、地方士紳的見證下,席開十八桌公開宴請好友,讓他覺得人生走入另一階段,生活很幸福。想不到,婚姻果然是愛情的墳墓,王女與黃男結婚後,整個人就完全變了樣,開始過著夜不歸營的日子,每天早上五點就以要賣衣服為理由早早出門,晚間回家換個衣服後,便又說要到KTV上班,轉個頭就出門了。妻子的奇怪作息,讓黃男覺得相當怪異,不斷追問太太為何老是不在家,但總被她以必須努力工作、償還債務為理由敷衍,在得不到答案的情況下,黃男只好一再忍耐。黃男說,太太生活相當不正常,已經讓他感到懷疑,再加上他一再找妻子去辦理結婚登記,卻屢次遭到拒絕,王女總是以在外面欠債、不希望因為辦理結婚而拖累他為藉口,不願跟他完成結婚的全部手續,讓他愈覺怪異,便暗中著手請人調查王女。沒想到讓人意外的是,調查結果出爐,發現王女不但早在十三年前就與一名李姓男子結婚,兩人還共同育有兩個孩子,這時,黃男才驚覺自己根本做了冤大頭。他氣憤地表示,結婚時光是聘金就給了王女六十八萬,之後她又以在外欠債為由,不斷向他的母親索討金錢,總共拿走了至少有一百多萬,騙心又騙錢的行為,讓他感到相當難過,決定要向警方舉報王女的惡行。據了解,警方昨天晚上持拘票、到王女工作的KTV逮住她,對於黃某的指控,王女均坦承不諱,只說,一切都是為了錢。警方則是在偵訊後,依詐欺、重婚、妨害婚姻三項罪嫌將王女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