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饒磐安/新北市報導】 2011.04.27 前立委李顯榮,去年五月間被樁腳抓到與其妻周姓婦人上賓館,李顯榮妻不罷休控告周婦。板橋地院昨天開庭,周婦否認和李顯榮有婚外情,並說當天因肚子痛臨時找不到廁所,才由李開車載到汽車旅館上廁所,兩人是清白的。 據查,李顯榮去年與新莊區一名樁腳的周姓妻子過從甚密,樁腳起疑而委託徵信社跟監;去年五月二日下午,徵信社跟監李顯榮與周婦在新北市三重區一家汽車旅館開房間。 這名樁腳被徵信社通知到場,氣得大罵李顯榮「連我老婆也玩!」並對兩人提出通姦告訴,但後來李顯榮與樁腳和解;不過李顯榮的太太對李及周婦兩人提出通姦告訴。 據悉,李妻曾發現周婦傳給丈夫的簡訊中,有「我愛你」、「你不要離開我」等字眼,檢方比對旅館中查扣的衛生紙和在淡水房屋查到的衛生筷,都化驗出有兩人DNA混合的檢體。 檢方將周婦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李顯榮則因為太太撤回告訴,獲不起訴處分。 板橋地院昨天開庭審理,周婦說,李是一所高中的董事長,學校要增設美容科和舉辦相關活動,她有美容專長,被指和李上汽車旅館當天下午,兩人討論籌備美容科的事,李開車載她,途中她肚子痛,但臨時找不到廁所,只好到汽車旅館上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