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news 2011/06/02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統一發票可以對中千萬大獎,也有可能成為被抓姦的證據,陳姓男子與蔡姓女子發生婚外情,曾到汽車旅館嘿咻,也曾買鮮奶到公園幽會,陳男妻子從消費的發票中發現姦情,一怒告情婦妨害家庭,台北地方法院依通姦罪判處蔡女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法院公布的判決,已婚的陳姓男子參加登山社時,與蔡姓女子發生情愫,雙方多次外出聊天吃飯,後來感情上昇,換到到汽車旅館發生了性關係,某日陳男的妻子在家中發現多張可疑發票,其中有入住汽車旅館的消費發票。 陳妻正起疑之際,另外又發現丈夫從來不喝鮮奶,竟有購買鮮奶的發票,加上赴旅館異常的消費,陳妻遂暗地跟蹤丈夫行蹤,當場發現老公與蔡女在公園幽會,互動親暱,憤而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陳姓男子坦承與蔡女交往密切,也有到汽車旅館休息,法官認為通姦事證明確,依通姦罪判處蔡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