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08.05.17 桃園縣游姓男子偷情九年,和翁姓情婦生下一兒一女,妻子一直蒙在鼓裡。去年妻子重病,他告知外遇,妻子氣得病情加劇,兩個多月後過世,因游妻生前即提出告訴,檢方偵辦時他否認外遇,而比對DNA竟發現女兒非他親生,證實翁姓情婦也劈腿。桃園地院調查,游姓男子九年前與翁女同居,四年前生下女兒後,游幾乎都和翁女同住,一年前又生下兒子,游妻一直不知道丈夫有婚外情;直到去年游妻罹患癌症末期,游才把婚外情生子女之事告訴妻子,想讓孩子認祖歸宗。游妻獲悉丈夫外遇後身心重創,病情加劇,去年五月初,控告丈夫和翁女妨害家庭,並在生前對檢察官表示:「丈夫的婚外情我是最後一個知道,讓我受傷很深和痛苦」,不願原諒丈夫的不忠;兩個多月後,游妻就因病過世,由弟弟繼承訴訟。檢方偵辦時,因只有游妻的控訴,沒有其他證據,游的妻弟想代姊撤回對姊夫告訴,但檢方認為,游妻生前未表示要撤告,繼承訴訟者不能違反原告意思,因此仍依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