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2013年8月20日 新北報導 一名何姓男子任職於公司主管,與同事的妻子發生婚外情,2人還一同租屋偷歡。日前同事發現2人姦情,待他們幽會時當場捉姦正著。該名主管想趁隙從窗戶逃走,卻被同事發現產生拉扯,過程中主管不幸墜樓身亡,這名人夫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8月徒刑。 這起人夫捉姦、不幸導致小王墜樓身亡遭判刑的案件,發生在去年3月27日下午。何男擔任公司主管,他與張姓同事的妻子發生婚外情,2人還在新北市租屋,做為偷情的場所。根據《聯合報》報導,張男發現妻子外遇,當天便尾隨妻子準備捉姦,事先還報警並通知母親和弟弟到場。 傍晚張男見妻子走出屋外,立即衝入找人算帳,竟發現「小王」竟是何男,當場痛毆對方並要弟弟報警,並在樓梯間怒斥妻子。 何男見狀欲趁機爬窗離開,但張男趁機上前,2人發生拉扯,何男因重心不穩當場從4樓墜下,當場鮮血直流和多處骨折,送醫急救3天後不幸死亡。 張男事後遭到調查,他否認曾和何男拉扯,聲稱當時妻子正規勸何男,自己站在妻子後方,認為他是跳樓自殺。但當時兩名捉姦的員警證稱,是2人發生拉扯後何男就失足墜落,當時也未見張妻,且張男測謊未過,法官認定張男已觸及過失致死,台中高院19日判處他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