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鄰居當了21年,赫然發現對方竟是老公的「小三」,妳能想像嗎? 一名丁姓男子於民國79年與陳姓女子發生婚外情並產下一女, 事後大膽將外遇母女安置在同社區內「金屋藏嬌」,倒也相安無事過了21年, 直到民國100年,丁男元配林女和陳女發生口角,整起事件才曝光。 林女表示,當下吵架時陳女脫口而出:「妳老公跟我上床,連小孩都生了。」 回家追問先生,竟輕描淡寫地說:「這沒什麼,就是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林女因此憤而提告通姦,同時訴請離婚,求償精神撫慰金並分得夫妻剩餘財產; 最終地方法院判准離婚,林女可獲賠、還有前夫財產,全案仍可上訴; 由於丁男稱與陳女生下女兒後便沒再行房,而通姦罪之法律追訴期僅5年, 林女並未掌握被告5年內的通姦事證,因此裁決不起訴。 2014-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