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吳仁捷/新北報導〕 詹男與黃女偷情,被元配偷拍,詹道歉獲妻原諒, 但小三竟反告性侵,法官勘驗偷拍畫面, 只見黃女表情自然且「女上男下」,判性侵不成立;未料, 黃夫竟教唆林姓男子對詹男潑酸,造成詹男毀容又失明, 新北地方法院昨判黃夫與共犯林男賠償369萬餘元,可上訴。 99年6月,詹男結識黃女,發展出不倫戀, 常趁空檔在黃女店裡或詹男住處偷腥。 詹妻從街坊鄰居處聽到流言蜚語,在屋內偷裝監視器, 拍到2人翻雲覆雨畫面,因詹男求情才未提告。 未料,1年後,黃女偕丈夫洪男聯手控告詹男性侵、妨害家庭, 詹承認外遇,否認性侵,法院依妨害家庭罪判刑3月。 性侵部分因性愛畫面顯示黃女嘿咻表情自然、女上男下, 中途還接手機,完事後,詹男拿了幾張紙鈔給黃女, 因而獲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法院先判詹男賠洪男20萬元, 再判黃女賠償詹妻30萬元。 不料,前年9月,詹男先遭3名不明男子持電擊棒及防狼噴霧器攻擊受傷, 去年1月又遭不明人士潑酸,檢警追出幕後黑手就是洪男。 201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