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16歲的少女,日前透過臉書結識一名大她近40歲的中年大叔,對方假扮事業有成的大亨,少女愛上對方,今年3月起開始交往,前後發生14次性關係。之後少女發現大叔身分,僅是一名運將,男方以為少女變心,嗆聲要同歸於盡,少女反控告性侵,但檢方查出少女曾傳鹹濕簡訊給男方,認定她未遭性侵、但2人發生關係時少女仍未滿16歲,大叔仍遭起訴。 檢方調查發現,該名50多歲的中年男子,過去曾被指控假藉宗教名義性侵女子,但事後獲判不起訴;去年6月,男子透過臉書結識當時年僅15歲的少女,但他謊稱自己是廣告人,還有自己的片廠,拍過無數內衣廣告,但因仇家太多,只好偽裝成小黃運將,並且隨時帶槍防身,避免仇家找上門。 少女聽後觸動內心深處情愫,今年3月初次見面,對方開了部名車,讓少女信以為真,開始和對方交往。2人陸續在汽車旅館、車內等發生14次性關係,大叔還會隨手拿出手機和平板拍下性愛過程;期間少女曾想到大叔說的片場探班,但對方總是推託,讓少女懷疑大叔真實身分,應該只是一名窮運將。 今年10月,少女和一名男性友人外出幫姊姊買生日禮物,讓大叔以為是少女另結新歡,竟然恐嚇她要同歸於盡,少女決定分手,報警提告恐嚇和性侵;警方循線逮人,少女堅稱遭性侵,員警則找到男子的手機和平板,卻發現2人的性愛畫面,少女不像被威脅,甚至還發現她透過LINE傳訊給大叔裸照和鹹濕對話,檢方因此認定少女應是自願和對方發生關係,16日依與未成年少女性交起訴男方。 201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