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小三陳女不滿被甩,與陳男多次發生衝突,被陳妻查覺逼問下,陳坦承偷吃28次,並提出LINE通話內容,「要記得你另一個來不及出生的小孩」等語,高雄地院依通姦罪,判處陳女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另賠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書指出,100年6月至隔年3月止,陳男與被告陳姓女友在她租處和摩鐵共「炒飯」28次。後來,陳男有意分手,引起陳女不滿,二人多次發生爭吵,被陳妻查覺有異,追問之下,陳男道歉認錯。 法院開庭審理期間,陳男提出二人LINE的通話紀錄,內容如「要記得你另一個來不及出生的小孩」、「那我們的小孩呢」、「雖然他是一個還沒有形成的胚胎,可是他曾經也是個生命」、「難道你跟多次我的小孩他是沒有意義的嗎,他也曾經是我們愛的結晶」等,認定犯行。 201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