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林姓男子,2年前被妻子發現外遇,妻子在電腦中看到丈夫與小三赤裸相擁及性交等親密照片,林男在妻子盛怒之下,最後簽下悔過書,保證斷絕與陳女來往,否則賠償200萬元,才獲林妻諒解撤告。 不料去年3月,林妻發現林男與小三舊情復燃,跟蹤發現林男開車搭載小三出遊幽會,憤而與林男離婚,也要求林男履行協議賠償200萬元,桃園地院法官衡量林男償付能力,判賠190萬元、兒子監護權也歸林妻。 2015-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