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2008/05/25 【本報道】據《聯合報》24日報道:台中縣63歲許姓男子搭上詹姓寡婦,帶回南投老家偷情並自拍影帶欣賞,卻被許的女兒發現影帶,成了許妻提告的證據。台中地院衡量雙方家庭,昨判他與詹女各有4、3個月徒刑,兩人並連帶賠償50萬元。 法官開庭審理時,詹婦原本不承認通姦,但後來又當庭勘驗性愛影帶,因畫面色彩清晰可辨,他們見無法抵賴,只好坦認他們就是影中人,還坦承通姦3次,許翁坦承影帶是他自拍,並聲稱他們通姦是先經過老婆同意。但許妻在庭上反駁說「任何一個女人都不會同意先生與其他女人發生關係!」許翁頓時啞口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