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30/today-south1.htm 外遇圖撇清 惹惱情婦抖出秘痣 自由時報 2008/6/30 〔記者黃良傑/綜合報導〕張姓男子4年前與女網友一夜情,4年後兩人細故爭吵,女網友的丈夫無意間聽到,追問下妻坦承出軌,被告卻矢口否認,反惹惱外遇女,咬出被告的性器官特徵與體毛分佈,被告無言,坦承一夜情,外遇男女都被依妨害家庭起訴。 被告於4、5年前結識差他6歲的女網友,數月後相約見面,竟情不自禁,前往屏東市一家汽車旅館,翻雲覆雨一夜情後,雙方互留電話,當成沒發生過任何事,各自回到自己家庭,兩人的另一半也未察覺。 雙方繼續電話、網路聊天交往,不料,4年後,雙方因細故一言不合,女網友丈夫無意間聽到,察覺有異,不斷追問下,妻子才坦承外遇出軌,丈夫不滿被戴綠帽,怒告張某妨害家庭,被告服務的機關也接到投訴,指被告始亂終棄,礙於男歡女愛,先將被告調離原職,靜待司法判決再行議處。 被告矢口否認4年前的一夜情,女網友不滿被告吃乾抹淨,裝傻不認帳,憤而爆指對方下體有痣特徵,並清楚描述被告胸、腹體毛分佈,檢察官特地請來法醫勘驗體毛,並檢視被告性器官,竟全被道中,張某自知無法脫罪,坦承招供,並向妻子與長官懺悔。 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兩名被告均坦承通姦事實,雙方配偶又堅持告訴,檢察官依妨害家庭罪起訴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