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2&ShowDate=20081022&IssueID=20081022&art_id=31071362&NewsType=1&SubSec=69 公婆挺媳捉姦 告贏偷腥兒 跆拳教練師徒外遇 判賠40萬元 蘋果日報 2008/10/22 【黃哲民╱台北報導】跆拳道教練詹任遠與女助教鄭碧雲外遇,詹母捉姦搜到沾有體液的衛生紙團幫媳婦郭淑美告贏通姦官司,又力挺媳婦向兒子與情婦求償兩百萬元,詹回批母親非法蒐證,還說妻子默許他外遇,法官斥責詹斷章取義妻子的氣話,判他與情婦須連帶賠償郭女四十萬元。 大義滅親 三十六歲的詹男曾任警員,離職經營道館,被發現與二十六歲的徒弟兼助教鄭女傳出曖昧索性不回家,詹母前年三月和老伴突檢兒子道館,目睹兒子與鄭女兩人內衣褲掛在浴室,臥室床邊地板有兩團沾染大量黏液的衛生紙。 婆婆看電視學蒐證 詹母質問衛生紙上是否為精液,被兒子頂嘴敷衍,詹母回嗆「我幾歲了,怎會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並將衛生紙團塞進口袋送驗,還得意告訴老伴:「看電視學的,電視有演捉姦要有衛生紙當證據。」後來又當街抓住鄭女頭髮讓媳婦搥打出氣,她曾告訴記者:「一切都是兒子的錯,外面有女人就六親不認!」郭女獲公婆力挺提告,從婆婆帶走的衛生紙驗出詹男與鄭女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醣核酸),讓兩人被依妨害家庭判刑定讞,接著求償兩百萬元,郭女也因打傷鄭女被判拘役十天緩刑兩年,須賠償鄭女五千元。詹男另被父親與弟弟告涉嫌遺棄三名子女與偽造文書,他回告弟弟偽證罪。 詹男先前曾痛批父母拜佛走火入魔,「全世界沒有父母親這樣害兒子」,日前出庭更與父母互罵險些互毆。他向法官喊窮說月入一萬多元另有負債,並指郭女說詞可笑,「拉拉雜雜講一堆就是要錢!」 情婦辯稱「被設計」 情婦鄭女則提對話錄音指郭女說:「我老公已讓你八年。」代表郭女知情默許,辯稱被捉姦「覺得被設計」。郭女則當庭大罵:「誰會讓渡自己丈夫?我不會讓渡自己丈夫!」且回嗆詹男:「我就是要錢!該賠多少就賠多少!」 丈夫外遇自保須知 .得知外遇六個月內,可舉證控告丈夫及情婦通姦罪並求償 .可以外遇訴離,爭取小孩監護權,同時要求丈夫分擔小孩扶養費;若妻子無力謀生,也可要求付贍養費 .可訴訟請求分配夫妻婚後剩餘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