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28/today-so1.htm 拒認2私生子 名醫楊國卿敗訴 自由時報 2008/10/28 〔記者孫友廉、黃其豪、王昶閔/台北報導〕新光醫院副院長楊國卿婚外情生下2子,但拒絕認領、也拒驗DNA,最高法院昨天在沒有DNA佐證下,仍罕見做出定讞判決,認定楊某曾透過律師出具撫育協議書及相關生活照等,判楊某敗訴,現年已13歲與9歲的兩男童確與楊某有親子關係。 須養兩童至成年 可繼承遺產 法院判決結果,使得楊國卿須撫育兩童至成年,而且兩童日後也有繼承生父遺產的權利。 記者昨日無法與新光醫院副院長楊國卿取得聯繫,新光醫院院方則表示,此是屬於楊國卿的私人事務,該院不會干涉也沒有任何回應與評論。 獲勝訴的莊女卻沒有喜悅,她說,婚外情事件中最受傷害的是小孩,目前只想全心全意把兩個小孩帶大,贍養費等問題都還沒談。當年因渴望愛情而沖昏了頭,做了錯事,很懊悔認識這個男人。 判決指出,莊女18年前是一名藥商業務員,當時已婚育有一子,但仍與同樣已婚育有3女、時任馬偕醫院胃腸肝膽科主任的楊某發展婚外情。 法院認協議書證明親子關係 莊女在84、88年替楊生下二子,莊女丈夫於92年過世,莊女於95年,先以她與丈夫生的長子DNA與兩童DNA比對結果,提出兩童與丈夫親子關係不存在民事訴訟勝訴,再於96年提出確認兩子與楊有親子關係民事訴訟,要求楊負起生父責任。 訴訟中,雖楊否認,但法院查出楊曾透過律師草擬協議書發函給莊女,表明願意負擔兩孩子教育、生活費至成年,也同意每個月有兩個週六下午,可相約一起外出遊玩或用餐,等同行使探視權,但要求莊女不能將此事公布媒體或提出訴訟,莊女同時提出雙方相處照片及內容親暱的電子郵件。 法院依此認為,楊已有撫育意願,並非楊在訴訟中所言僅為了安撫婚外情對象莊女,同情她須獨力扶養小孩的處境,才發函協議書的說法。 至於DNA,楊主張現有家庭,才不願配合血緣鑑定,惟法院認為楊無正當理由,最後判決楊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