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today-south3.htm 情夫偷吃…陶醉 反咬情婦…逃罪 自由時報 2008/12/01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竟有這款情夫?偷吃還供出情婦身體的私密特徵,中國籍情婦因而被判刑3月,引發地方議論紛紛。 49歲李姓中國籍女子以依親之名來台,95年12月間到KTV結識了有婦之夫「雄仔」,兩人互相吸引。96年10月,「雄仔」邀李女見面,兩人進汽車旅館發生關係,隔天再相約至汽車旅館,尚未進行性行為時,就被雄仔的妻子會同警方破門。 李女否認姦情,辯稱只是約在汽車旅館,談要求雄仔娶她的事,屏東檢方原本難有直接證據起訴,不料雄仔竟向檢方坦承姦情,證稱李女知道他有老婆,並曾於96年1月於雄仔住處客廳調情愛撫時被他的妻子撞見,李女見狀逃逸,一直到同年8、9月,兩人又密切交往,李女還傳送「心愛」、「情人節快樂」等簡訊。 不過,雄仔的這些證詞仍無法成為直接證據,他最後供出李女奶頭小、陰毛少、背有肉瘤等私密特徵,檢方請女法醫驗證,全如男方所指,李女被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 屏東地院法官審理發現,原來雄仔會供出李女的特徵,全因妻子警訊時曾說只要丈夫回頭,就不對他提出妨害家庭告訴,雄仔於是坦承外遇,妻子也依約撤銷對丈夫告訴,卻仍堅持告情婦,法官最後將情婦判刑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