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網 2009/02/10 已婚的台中縣林姓男子陪同女友前往大陸旅遊,提早一天回國擔心被老婆識破,涉嫌偽造入境章,林姓男子事後持這本護照回國時,被移民署查獲偽造,並坦承犯行,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將林姓男子緩起訴處分.(李明朝報導) 桃園檢方指出,已婚的林姓男子為了陪同女友前往大陸遊玩,因此向配偶佯稱到中國大陸出差洽商,同時,回國日期又和向配偶所說的日期不一樣,擔心護照上所蓋的入境章日期不符,一旦發現會引起爭執,於是在回國後,自行找家刻印行刻製一枚入境章,偽造入境日期. 後來林姓男子持這本護照出國,當從澳門返抵桃園機場時,移民署人員剛好發現這枚偽造入境章,當場查獲並移送法辦. 桃園檢方認為林姓男子雖然因為家庭因素,擔心配偶查獲有外遇衍生糾紛犯罪,但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認為以緩起訴為適當,不過林姓男子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六個月內,要向國庫支付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