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姜炫煥╱台北報導】 2009.02.13 台北市已婚的曹姓男子,兩年前與外遇林姓女子同居時,涉嫌性侵林女的女兒;法院審理時,曹妻才曉得丈夫外遇,怒控曹與林女妨害家庭,士林地檢署偵結,將曹與林女提起公訴。 前年2月間,曹姓男子被控性侵當時才17歲的少女,長達1年多;士林地院審理期間,曹妻都出庭了解,才發現遭害少女竟是曹外遇女子的女兒,曹妻也才曉得丈夫竟與林女同居一段時日。 民國95年9月間,林女因身體不適,託曹照顧女兒,林女的女兒也認曹為乾爹;沒想到曹竟藉此「母女通吃」。 曹因這起性侵案,去年8月間被士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 面對妨害家庭官司,曹與林女都承認因工作關係,朝夕相處而產生外遇,兩人從民國93年起,每星期至少兩次在林女住所同居,並發生多次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