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徵信女子徵信-公司簡介女子徵信-服務項目女子徵信-真實案例女子徵信-法律常識 女子徵信-法律常識
女子徵信-服務項目女子徵信-婚前徵信女子徵信-感情挽回女子徵信-外遇抓姦女子徵信-家暴協助女子徵信-工商徵信女子徵信-跨國專案女子徵信-法律諮詢女子徵信-尋人查址女子徵信

女子徵信-24H免費服務專線女子徵信-信箱

Valid XHTML 1.0 Transitional

女子國際徵信
目前位置 > 首頁 > 真實案例 > 妻GPS錄音抓姦 反遭洩密起訴
女子國際徵信-真實案例
•妻GPS錄音抓姦 反遭洩密起訴

自由時報 2009/02/18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丈夫偷吃、妻子抓姦有理,但得當心吃上官司!桃園縣馮姓婦人利用有錄音功能的衛星定位器(GPS)逮到丈夫與情婦在高鐵桃園站區車震通姦,情婦因此被判刑,丈夫狀告馮婦妨害秘密,檢察官一度不起訴處分,丈夫提出再議,檢方認為馮婦非法監聽,昨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將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這起罕見的抓姦反吃上官司奇案,起於92年間,41歲的賴姓印尼華僑與小他11歲的徐姓女子發生婚外情生子,當時馮婦狀告賴某與徐女通姦,經法院各判處3個月徒刑、易科罰金了事,但賴某與徐女96年間舊情復燃,馮婦察覺丈夫又出軌,同年9月間請徵信社協助蒐證,經徵信社提供器材,在丈夫的車子裡裝設GPS跟監,果然發現丈夫駕車搭載徐女前往高鐵桃園站附近道路車震,離去時還丟出擦拭過2人體液的濕紙巾。

馮婦撿回濕紙巾並取得錄音,發現有男女激情呻吟聲,再度狀告丈夫與徐女通姦,檢附的濕紙巾物證驗出有賴男與徐女DNA,檢方同時根據錄音內容認定2人通姦,馮婦則撤回對丈夫的告訴,徐女經起訴後,去年底被桃園地院判處徒刑5月,仍得上訴。

然而,馮婦的GPS定位與錄音抓姦行為,被丈夫賴某控告妨害秘密,檢察官認為馮婦是要保護與丈夫的婚姻關係,並非「無故」侵犯他人通訊秘密,一度以不起訴處分,經賴某再議後,高檢署發回續查。

裝設未獲夫同意 檢認定觸法

此次,檢方翻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根據此法規定對他人實施通信監察,除公務人員依法律行之,與電信、郵政人員根據法令提供的服務,其他人得是通訊的一方,或是經通訊一方的同意,在此範圍之外都屬違法。

檢方調查認為,馮婦在丈夫車內裝設GPS定位錄音,顯未獲夫同意,因此認為馮婦觸法。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版權所有 © 女子徵信 外遇 、離婚的婚姻感情專家 徵信社 免費法律諮詢 徵信社費用 感情挽回 Copyright c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