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news 2009/02/1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孤男寡女衣衫不整共處一室,然而缺乏直接證據還是無法構成通姦罪。高雄市吳姓男子被太太雇用的徵信社人員「抓姦」,當場逮到他與女兒的女家教兩人僅穿一條內褲,而且兩人蓋著同一條棉被。檢察官認為現場並沒有查到沾有體液的保險套或是衛生紙,無法確定二人有通姦情事,因此不起訴。 吳姓男子為了女兒的課業,聘請一位住在家裡的全職女家教,只是吳太太發現,丈夫常常睡到一半就消失,加上平常她觀察到丈夫與女家教時常深情相望,因此懷疑女家教「白天教女兒課業 晚上陪老公上床」。 去年9月,吳太太使出「調虎離山」之計,她謊稱丈夫說要回娘家過夜,晚上與徵信社人員會同管區警員破門而入,當場發現吳姓男子僅穿著內褲,女家教上半身僅穿著T恤、下半身穿內褲,而且兩人躺在床上,蓋同一條棉被。 吳姓老闆表示,他原本要探視女兒有沒有睡好,所以看女兒有沒有睡在女家教房間,進去女家教房間後剛好尿急,所以借用女家教的臥室廁所。女家教則表示,她已經換上睡衣準備就寢,所以才會只穿T恤、內褲。 針對兩人的說法,吳妻卻不以為然,她認為兩個人衣衫不整地蓋同一條棉被,竟然可以不起訴,難不成兩人是蓋棉被純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