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徵信女子徵信-公司簡介女子徵信-服務項目女子徵信-真實案例女子徵信-法律常識 女子徵信-法律常識
女子徵信-服務項目女子徵信-婚前徵信女子徵信-感情挽回女子徵信-外遇抓姦女子徵信-家暴協助女子徵信-工商徵信女子徵信-跨國專案女子徵信-法律諮詢女子徵信-尋人查址女子徵信

女子徵信-24H免費服務專線女子徵信-信箱

Valid XHTML 1.0 Transitional

女子國際徵信
目前位置 > 首頁 > 真實案例 > 姦情曝光…老公「認罪」 反咬情婦
女子國際徵信-真實案例
•姦情曝光…老公「認罪」 反咬情婦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09.03.16

台北市馮姓已婚男子與吳姓女子婚外情,因留在手機內的親密通話被馮妻子發現控告兩人妨害家庭;曾極親密的兩人「隨人顧生命」,馮寫自白書「認罪」,還認為吳女應向太太道歉,而反被吳女嗆是「網路男蟲」到處招搖撞騙。

馮姓男子前年元月認識吳姓女網友後共發生三次性關係,後來吳女知道馮已婚而分手。前年6月,兩人分手數個月後,馮妻意外發現馮的行動電話內有一通親密對話,逼問後,馮寫下自白書,承認與吳女婚外情,認為吳女應向他太太道歉。

當時,馮姓夫妻均曾傳簡訊給吳姓女子,吳女回傳簡訊嗆馮妻「我已有充分證據,如果馮先生繼續無理取鬧欺負人,下場會很難看,網路男蟲告訴你老婆,你是如何打著未婚名義招搖撞騙,太太該管的是你老公,很同情你,我對你的家庭老公一點興趣也沒,希望你別誤會。」

馮妻控告丈夫與吳女通姦及相姦,而馮姓男子則認為「網路男蟲」的說法太超過,控告吳姓女子妨害名譽。通姦、相姦案去年底判決,馮與吳女通姦,判刑5個月,緩刑3年;吳女判刑2月,緩刑3年。妨害名譽部分,台北地檢署對吳女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認為,吳姓女子以結婚為前提和馮姓男子交往並發生性關係,但馮是在和吳女發生過性關係後,才自承已婚;而,吳女表示,網路男蟲是泛指在交友網站上以結婚為前提騙財騙色者,她才以「網路男蟲」形容馮,應純屬個人對馮未承認已婚的不滿抒發,用詞雖有不當,但無妨害名譽意圖,應不起訴處分。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版權所有 © 女子徵信 外遇 、離婚的婚姻感情專家 徵信社 免費法律諮詢 徵信社費用 感情挽回 Copyright c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