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吳淑君、胡蓬生╱連線報導】 2009.03.10 宜蘭縣男子蕭忠陽享齊人之福,大小老婆同住一屋,小老婆陳孟華生下兒子,由大老婆葉羽珍照料,男嬰從床上摔下,造成重度腦性麻痺及肢障。宜蘭地院昨天依過失傷害判葉女十個月刑徒,因符合減刑條例,減為五個月,可易科罰金。 法官表示,葉羽珍明知嬰兒剛滿月,不該將嬰兒放在有其他幼童玩耍、容易發生危險環境;雖然陳孟華是介入婚姻的第三者,但葉受託照顧嬰兒,疏於注意,仍難脫過失傷害刑責。 「我如果不幫忙照顧小孩,那個女的會叫丈夫打我!」離婚後帶兩名孩子回苗栗娘家住的葉羽珍,得知判決結果,顯得無奈又無助;她表示當天忙著洗衣服,不清楚嬰兒怎麼從床上掉到地上。 她覺得很委屈,「那個女的」沒付錢要她照顧孩子,卻要她承擔責任。 蕭忠陽親友說,蕭忠陽與葉羽珍育有二子,婚後認識陳孟華,不顧老婆反對,把陳女帶回家同居,生了三個小孩;蕭忠陽大享齊人之福,大小老婆同住一屋。 九十四年八月陳女的小兒子出生,由葉羽珍照料。男嬰滿月隔天,葉女將男嬰放在三名幼童一同玩耍的房間,她到浴室洗衣服。男嬰遭兩歲哥哥撞到,小哥哥不小心把男嬰從床上拉到床下。 當天中午陳孟華帶男嬰剪髮,發現孩子全身抽搐,送醫救治,男嬰硬腦膜下出血、視網膜出血、局部腦水腫,導致重度腦性麻痺、肢體障礙。 葉女昨天說,丈夫婚後帶陳女回家,把她趕到隔壁房間,她每天要煮三餐,連對方內衣褲都要洗,如不答應,對方會要丈夫打她。陳女生完孩子說要到早餐店工作,要她照顧孩子。 親友們說,蕭忠陽後來和小老婆及三名子女到台北共組家庭,大老婆離婚搬回娘家。 親友感嘆,早就勸蕭忠陽別搞婚外情,但他不聽,最可憐的是小兒子,一輩子無法過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