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政諺╱高雄報導】 2009.03.18 罹患子宮頸癌的王姓女子,罹病前酒醉後和陌生人上床而懷孕,事後怕被丈夫發現她偷情生子,報戶口時偷蓋丈夫的印章,直到和丈夫辦離婚時,丈夫才發現戶口名簿裡多了一個小孩,怒而提告,高雄地檢署昨天依偽造文書罪嫌將王女提起公訴,不過檢察官請法官輕判她兩個月徒刑就好。 25歲的王姓女子3年前與丈夫結婚,但婚後王女貪杯,而且一喝了酒就徹夜不歸,夫妻經常為此吵架,96年12月間2人感情不睦而分居。王女與丈夫分居前就經常不回家,尤其是分居前一個月的某天,她與一夥朋友喝酒,酒醉後與當天才初見面的1名男子發生「一夜情」,第二天醒來就分開,連對方名字都不知道。 王女搬回娘家住後,才發現自己懷孕,而且她根本不知孩子的爸爸到底是丈夫,還是「一夜情」的陌生男子,但她認為「孩子是無辜子」,不想拿掉孩子,就留在娘家待產,兒子出生後,不願讓丈夫發現她偷情,於是偷拿丈夫的印章辦理兒子的出生登記,並冠自己姓,打算自己撫養。 王女與丈夫去年10月協議離婚,2人一起到戶政所辦離婚登記,王女為了不讓丈夫發現名下多個小孩,在戶籍人員拿出戶籍資料時,刻意支開丈夫,但丈夫起疑,最後還是被丈夫發現,而且小孩竟然冠母姓,當場向戶籍人員檢舉,並提出告訴。 王女開庭時承認婚後婚外情,而且孩子生下後發現自己罹患子宮頸癌前期的重度子宮上皮病變,將來可能無法生育,加上與丈夫感情不睦,勢必會走上離婚之途,才會設法讓孩子冠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