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政諺╱高雄報導】 2009.03.24 國立大學劉姓上校教官25年前因家人反對與初戀情人分手,並各有家庭,1年多前兩人偶然間在網路相會,舊情重燃,但隨即被舊情人的丈夫發現。兩人的配偶都選擇原諒自己丈夫與太太,但都不原諒「第三者」,因此劉姓教官與舊情人都被依相姦罪起訴。 據了解,劉姓教官被舊情人的丈夫抓到姦情後,曾含蓄的向友人透露說,與舊情人暫續前緣,算是把年少時「那段感情的缺憾填滿」,如今雖已無憾,但實在對不起老婆,更無顏面對純樸的學生,因此自認無法再當教官,去年間已申請退休。 50歲的劉姓上校教官,26年前剛從軍官學校畢業派到高雄部隊服務時認識張姓女子,兩人論及婚嫁,但女方家長嫌他是職業軍人,反對他們繼續交往,最後因無法獲得雙方家長的祝福而分手,之後就各自結婚,未再連絡。 廿四年來彼此不曾聯絡,96年年5月間,張姓女子有天上網瀏覽時,搜尋到在某國立大學擔任教官的劉姓初戀情人,兩人一見面,重燃舊情,從此經常約會。 張女丈夫覺得可疑,前年8月在高雄市的汽車旅館內逮到他們幽會,幾經考慮原諒太太,只告劉某一人。 劉太太原被蒙在鼓裡,去年6月接到法院寄給丈夫的傳票,案由竟是妨害婚姻,追問後才知丈夫與舊情人舊情重燃被抓姦,怒而提告,不過事後選擇原諒丈夫,只指控張女,因此這對舊情人都吃上相姦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