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09/03/27 〔記者何瑞玲/台北報導〕離職女會計跟前老闆到汽車旅館偷情被捉姦,兩人掰稱到汽車旅館「開會」,但衛生紙驗出兩人皮屑DNA及男方精液,女方辯稱「衛生紙擦臉後即丟入垃圾桶」,檢方回問「那是男方從垃圾桶撿起來擦自己下體嗎?」認定兩人狡辯,具體求刑8月。 檢方調查,60歲的趙男是一家公司負責人,42歲吳婦原是公司會計,前年離職。去年7月某晚,2人到中和市一家汽車旅館偷情,離開時被吳婦丈夫在汽車旅館門口堵到報警,警方到房內採證衛生紙後,將兩人函辦。 檢方傳喚時,2人辯稱因公司對帳需要,才到汽車旅館「開會」,僅坐在床緣及上廁所而已,但房內衛生紙上經比對有兩人皮屑DNA,還有男方精液,檢方因而認定兩人有染,昨依妨害家庭起訴,並求刑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