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崑福╱屏東縣報導】 2009.03.30 「妳孫女和她爸爸一點都不像!」屏東縣陳姓婦人因鄰居常說這句話,決定帶兒子及孫女做DNA鑑定,才知孫女的生母腳踏三條船,和別人生下一女,再栽給她兒子。 六十歲的陳婦為照顧孫女,還辭掉了泥水工的工作;得知養育十二年的「孫女」非親生骨血,不捨這段祖孫情,與兒子花了一年時間,找尋到孫女的親生父母後,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後,再向法院聲辦領養,希望如願「合法」讓孫女成為她家一員。 陳婦表示,雖然孫女不是兒子的親骨肉,但一家人早已有濃厚感情。孫女的黃姓生父已同意辦理出養,由她家領養,現在只等法院判決,她們全家都很期待這一天。 陳姓婦人的兒子十二年前因工作關係,認識已和古姓男子結婚的潘姓女子,兩人同居兩個多月,潘女後來產下一女,將女兒戶口登記在丈夫名下。古姓男子得知,不甘綠巾壓頂,氣得和潘女離婚。 潘婦遂找上陳婦兒子,指女兒是他的,要陳婦女兒他負責。她認為既然是兒子闖的禍就該負責,陳婦還辭掉工作全心照顧孫女。 隨著孫女一天天長大,鄰居常說:「妳孫女一點都不像妳的兒子」,她原本不在意,但鄰居講多了,她也開始動搖。「我仔細看,真的一點都不像」,她便帶著兒子及孫女到醫院做親子鑑定,證實兩人沒有血緣關係。 陳婦不捨這斷祖孫情,為讓孫女合法留下,她要兒子找到孫女生母潘姓女子,了解其中原委;花了近一年時間終於找到,潘女坦承當時還另與黃姓男子交往,根據時間推算,孩子應該是黃姓男子的種。 陳婦與兒子再找到潘女當時的丈夫古姓男子,已經再婚的古姓男子透過友人表示,「女孩本來就不是我的骨肉」,願意放棄「父親」身分。 陳婦的兒子再找到黃姓男子,黃姓男子提供血液做鑑定,證實女孩是他的骨肉。但黃已婚,家庭美滿,不願意十多年前的往事曝光,也表示不能接受這名女孩,願意辦理出養,讓陳婦一家領養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