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9.04.27 台北縣周姓男子與國小同學的妹妹發生婚外情,女友赴日進修時,他使用Skype網路電話與女友傳情,兩人還在電話中研究性愛技巧,鹹濕對話全都被錄音程式側錄成為鐵證,板橋地院依通姦罪將周與女友各判刑三月、得易科罰金。 Skype網路電話是目前相當受歡迎的網路通訊軟體,如果是電腦對電腦,不用錢。如果是電腦對電話,通話費率比一般國際電話低廉許多,因此很多有親友在國外的家庭,都愛使用。 法院調查,五十多歲的周姓男子,去年初參加國小同學會,認識小學同學的妹妹謝姓女子;謝女是做直銷的,周姓男子加入她的下線並成為好友。去年三月兩人以到東部經營直銷為名,在宜蘭、台東與花蓮等地的旅館發生性關係。 原本周太太不知道丈夫偷腥,一直到女兒使用家中電腦時,無意間發現錄音軟體裡有一些不知名的檔案,打開一聽,竟然是一些鹹濕的對話,男的聲音還是周姓男子的,周太太這才知道原來丈夫和謝女發生婚外情,告上法院。 法院當庭經勘驗錄音,果然周和謝女談到做愛過程,周還問謝女「你那個來了沒?」謝女回答「還沒。」 但周、謝都稱那是「設計好的劇情」。周姓男子說是故意要講給妻子聽,希望能達到離婚目的,而謝女也說她是「配合演出」。但法官查出,兩人其他對話還討論萬一被抓,要如何串供,而且周在審理時也曾供稱,他事先不知道電話有錄音。 法官根據網路電話的通話內容,認定兩人確有通姦行為,因此各判處三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