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news 2009/05/08 記者賴元煌/嘉義報導 於97年10月間民雄鄉有一位婦女懷疑許姓丈夫與一位張姓女子有染,長期跟蹤其丈夫至今已捉姦數次,均原諒其夫行為,但其夫仍死性不改,婦人痛定思痛,會同警方再次向丈夫捉姦在床,警方卻意外查獲歡場女子與其丈夫從事性交易行為,涉嫌妨害風化案,並在現場查扣有潤滑液及保險套等證物。 該女子於98年5月5日20時50分許向警方報案,稱丈夫與一位張姓女子在大雅路汽車旅館內共處一室,有妨害家庭之嫌,警方隨即派員前往與報案人會同汽車旅館服務生進入,當場查獲張姓女子與其丈夫共處一室。 警方將涉案男女帶回偵辦時卻意外發現,張姓女子是在民雄鄉某理髮廳上班,而張女是被許姓男子以新臺幣2500元的代價帶出場,從事性交易行為。 黃姓婦人屢次原諒其夫情事,都抱著家醜不外揚之心情,長期隱忍,屢次原諒丈夫偷腥行為卻不見其悔改,只好長痛不如短痛,請警方幫助將其夫逮捕,以期能挽回丈夫的心,還給小孩及妻子正常的家庭,恢復以往的快樂幸福的日子。 第二分局長李沐汕表示,警方取締色情行業決心不變,面對部分非法經營色情行業「掛羊頭賣狗肉」之業者,從事色情違法交易行為,逕而破壞民眾正常家庭生活,時有所見,呼籲民眾若有發現可疑人事物,或店家有違法情事,請撥打110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