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熊迺群╱台中報導】 2009.05.25 25歲的鄭姓女子與大他10歲的已婚王姓男子發生婚外情,遭王妻控告妨害家庭索賠60萬元,前天兩人再度上旅館幽會,又被抓姦。鄭女說,男友拿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欺騙她的感情,前天是騙她已離婚,因此才上旅館,王妻兩度跟進抓姦,讓她覺得被騙上當。 鄭女與已婚男子通姦事證明確,被警方依妨害家庭罪嫌將她送辦,她為跳脫婚外情糾葛,一度打電話向父親商借100萬元擺平,卻遭父親痛罵,無助的她只能蹲坐在拘留室角落,把頭埋在雙膝之間懊悔。 警方調查,鄭姓女子是某家公司的業務助理,平時負責清點倉庫存貨,前年隔壁公司的王姓男子主動搭訕,告訴她自己也是單身,因男方猛獻殷情,長得又俊俏,兩人交往迅速。 不料,去年底,兩人上賓館遭王妻抓姦並提告,鄭女才知道,王已婚十餘年,還有2名小孩,當初宴請親友後,並未辦理登記,因此配偶欄仍空白。 事後,王妻撤銷對丈夫的告訴,卻對鄭女要求60萬元和解金,鄭女拿不出錢,妨害家庭的官司無法和解。 鄭姓女子表示,前天傍晚,男友約她出面商討官司如何解決,男方告訴她已經離婚,希望找回昔日舊情,她又相信王,沒想到兩人上旅館纏綿後,王妻又闖門抓姦,才知道王根本沒有離婚,再次欺騙她。 她說,王妻抓姦的時機太過巧合,前晚王妻甚至當面詢問其夫「要怎麼和解?」讓她覺得有被騙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