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9.06.05 台北市某明星高中陳姓數學老師與陳姓有夫之婦發生婚外情,陳女誆稱姦情被丈夫發現,且被拍下性愛光碟;陳老師擔心性愛光碟散布到學校,付了一千一百七十萬元和解金後,發現竟是陳女自導自演。 陳老師告上法院。刑事部分,高院依恐嚇取財罪判處陳女一年六月有期徒刑確定;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決陳女應返還一千一百七十萬元,另賠償卅萬元精神慰撫金。陳老師已退休,目前在補習班教數學,是補教界名師。 據調查,陳老師四年前認識已婚的陳女,交往半年有親密關係;陳老師以為陳女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深信兩人真心相愛,這段不倫戀持續三年多。 去年一月,陳女突然告訴陳老師,說她丈夫已經知道兩人交往的事,還錄下兩人的性愛畫面,十分生氣,若不先支付六百萬元和解費用,她丈夫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陳老師聽了很害怕,分四次匯了六百萬元到陳女指定的帳戶;一個月後,陳女又告訴他,丈夫還是很生氣,要求和解費用必須補到一千五百萬元,否則要去學校鬧自殺。陳老師只好抵押房子借款,又匯了五百七十萬元,合計一千一百七十萬元。 事後,陳老師質疑為何陳女的丈夫不出面談和解,陳女於是偽造一份和解書,拿和解書和性愛光碟給陳老師看,要他補足三百卅萬差額,否則得簽下欠錢借據。 陳老師無力再支付,決定報警處理。沒想到警方一追查,陳女全都招供,說她認為陳老師很好騙,於是一再要錢,她丈夫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