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衛視 2009/07/04 本報訊 (記者周曄實習生王曉光通訊員王安)結婚二十多年,與妻子三離三合。昨日,決心不再縱容花心妻子的趙光(化名)到江岸區法援中心,諮詢離婚後房産歸屬問題,准備徹底結束這場婚姻。 趙光年近50歲,20年前與黃英(化名)相戀結婚,婚後育有兩個孩子。 兩個孩子相繼長大,進入寄宿中學讀書。黃英卻經常藉故外出,徹夜不回。趙先生懷疑妻子行為不檢點,調查發現,妻子居然在外面與別人生了兩個孩子。2004年,兩人大吵一架,迅速離婚。 不到半年時間,黃英突然找到趙光,表示想復婚。考慮到孩子,趙光同意復婚。但復婚後不久,黃英一如既往不照顧家庭,2006年兩人再次離婚。 一年後,趙光買了套新房打算開始新的生活,沒想到黃英再次回家,表示要痛改前非,心軟的趙光最終還是答應復婚。 多次的包容沒有換來妻子的真心改過,黃英依舊與老情人保持關係。趙光徹底對這段婚姻喪失信心,他向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諮詢:“以前是我太心軟,現在我要離婚,但她不肯,還霸佔著復婚前我新買的那套房子。”對此,工作人員告訴他那套房子屬於婚前財産,一旦離婚,房子便歸趙光所有,黃英無權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