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鋅銅、段鴻裕╱斗六報導】 2009.07.30 雲林縣警局昨天查獲一批違法販賣監視監聽設備,其中包括可插入SIM卡,直接用手機就可監聽的無線監聽器。陳姓店長說是大陸製的新產品,多被用來「抓姦」,他不知道不能販賣,偵訊後被依違反電信法及妨害秘密罪嫌移送。 台中市公益路某電腦公司在網路上販售違法監視監聽設備,雲林縣警局女警喬裝成「懷疑老公有外遇的可憐妻子」,向店家表示要買監視監聽設備「逮老公」。陳姓店長拿出多種產品供挑選,被警方當場查獲「彩色無線針孔監視器」、「無線圖像影音傳送器」、「無線全球監聽器」共27台違法監視、監聽設備。其中針孔監視器和1元硬幣一般大,易於隱藏。 監聽器只要插入1片已開通行動電話的SIM卡,就如同行動電話,監聽者只要撥號碼,就可監聽對方談話,且具有衛星定位功能,可馬上找出對方位置,被形容為「新的抓姦利器」。 「這是大陸廠新產品,我也沒用過。」陳姓店長向警方表示,店裡所有的貨都是侯姓老闆託人從大陸買來,他只負責販賣,並不知道已違反電信法及妨害秘密罪。 陳姓店長供稱,這家店自3月開店迄今,賣了5、6組監聽監視設備,1組賣1500元。儘管使用說明書上寫的主要功能是「放在家中可監聽小孩老人」,或是「放在車上可對被盜車輛進行監聽及定位」,但大部分都是「要抓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