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news 2009/08/07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上海孫姓男子因懷疑前妻在兩人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有染導致離婚,蓄意實施報復,竟用美工刀在前妻臉頰刻了一個「淫」字,被上海市黃浦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刑6個月,緩刑1年。 根據新民晚報報導,現年37歲的孫男案發前在一家貨運公司當駕駛員,2008年秋,孫妻以感情不和為由提出離婚。同年11月雙方協議離婚,原住房歸前妻和兒子居住,孫男回到父母家居住。 報導指出,離婚後的孫男對前妻耿耿於懷,懷疑前妻在兩人婚姻存續期間已與他人有染,故蓄意實施報復。2008年12月25清晨,孫男攜帶繩子、胡蘿蔔等物,等候在前妻和兒子的住所附近。見兒子離家上學後進入前妻住處,他用繩子將前妻捆綁在沙發床上,再用胡蘿蔔堵住她的嘴,最後再用美工刀片,在她左臉頰部劃了一個「淫」字,又用墨汁塗染傷部。之後,孫男打電話報警投案 經司法鑒定,被害人臉部遭他人紋身,致左面頰部遺留藍黑色「淫」字紋身傷痕,屬輕傷。鑒於被告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在附帶民事訴訟調解中賠償了受害者醫療費、整容費等總計人民幣9.7萬元,並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法院一審判刑6個月,緩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