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網 2009/10/14 板橋日前發生一名母親,因為懷疑四個月大兒子是她和情夫所生,擔心事件曝光而把男嬰狂砍51刀致死,板橋地院下午宣判,手刃親生兒子的簡姓婦女被判處15年徒刑、褫奪公權七年;本案檢方原本求處無期徒刑,法院鑒於簡姓女子罹患重度憂鬱症並有幻聽症狀,刑度減輕為十五年。 (李書璇報導) 發生在今年六月下旬,一起震驚社會的母親手刃親兒,還狂砍51刀致死的命案,板橋地方法院14號宣判,殺死親生兒的簡姓女子,原本遭檢察官求處無期徒刑,而法院最後將她依殺人罪判處15年徒刑;這起命案發生在板橋,警方原本朝向母親患有產後憂鬱症,因為病發而殺人的方向偵辦,但經過深入調查後,案情急轉直下,簡姓女子坦承是因為發生婚外情,懷疑男嬰是和外遇的骨肉,同時天天擔心丈夫發現事實;因此決定將兒子殺害,然後企圖自殺,但並沒有成功;也讓事件曝了光。更諷刺的是,經過親子鑑定,遭殺害的男嬰其實是簡姓女子和丈夫的骨肉,並非情夫的孩子。 而當初板橋地檢署不採用簡姓女子因為壓力過大,連續多天睡不著,導致精神耗弱才下毒手的理由,仍然將她求處無期徒刑,不過板橋地院發言人樊季康表示,簡姓女子平日素行還算良好,因為外遇長期良心受苛責,身心受累而產生聽幻覺等精神病徵導致犯下大錯,犯後也深表悔悟,判無期徒刑過重,因此將她殺人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而由於簡姓女子精神狀況不穩定,法院也表示在她執行完畢或赦免之後,必須監護三年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