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2009/10/14 高雄有一名婦人,花了近百萬元請徵信社,跟蹤自己的老公3年,要抓外遇偷腥的證據,最近她跟著徵信社人員衝入外遇對象家中,拍下老公和對方共浴畫面提告,檢察官卻說沒有警方陪同、沒有搜索令,加上沒有屋主同意,這樣的影片沒有證據力,因此不起訴,而元配更有可能因此觸犯毀損、私闖民宅的法令,讓婦人大喊太不公平。 就是這樣的不起訴書,讓黃太太深覺二度傷害,她花錢請徵信社抓老公偷腥證據,但卻不被採納。元配黃太太:「我先生還在這個婚姻關係中,對方甚至發了個簡訊說,『我忌妒他的空氣中有你』。」 原來黃太太懷疑自己先生外遇,3年來,最少花了百萬元請徵信人員跟蹤老公,都拍下了老公與外遇對象,兩人全身赤裸在浴室中的畫面,但是檢察官認為,這影片無屋主同意闖入拍攝,違法取得因此缺乏證據力,而且即使兩人赤裸,但還是無法證實發生過關係,並不構成通姦,最後不起訴!黃太太:「感覺法律是保護婚外情。」 即使黃太太大喊不公平,但沒有警方陪同,闖入外遇對象家中,其實氣憤的元配在觸法邊緣,可能被依侵入住宅、毀損,甚至拍照的蒐證工作會涉嫌妨礙秘密。 想要捍衛自己婚姻權益,元配行動前,恐怕還真的得冷靜思考,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