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2009/10/14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14日電)簡姓婦人因擔心婚外情曝光,以51刀殺死4個月大親生子案,板橋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判決簡女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7年。全案可上訴。 板橋地院判決書指出,被告簡姓婦人在南亞塑膠公司任職期間,認識吳姓男子並交往,簡女雖於民國95年與張姓男子結婚,但婚後仍續與吳姓男子往來,2人去年5 月底在汽車旅館內發生關係,6月懷孕,今年2月生下男嬰。 簡女擔心男嬰非丈夫血緣,婚外情恐因此曝光,在不堪壓力及長期失眠下,罹患重度憂鬱症合併聽幻覺等精神症狀,為掩飾婚外情,6月25日清晨4時下手殺嬰。 簡女接連將嬰兒俯臥或以枕頭悶住嬰兒口鼻,嬰兒都仍有氣息,她於是到廚房拿了1把水果刀返回房間,並把房門鎖上,持刀猛刺嬰兒胸部及上腹部51刀致死後,簡女也持刀猛刺自己,企圖自殺。 簡女因精神狀況不佳,每次出庭供詞都仍有輕生念頭,且羈押期間拒絕服藥,法官一審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刑她15年、褫奪公權7年外,也要求被告服刑後應監護3年,接受治療與監督保護。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