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09.11.04 桃園縣羅姓保險員和劉姓女同事偷情拍下慾照,被妻子逮到,羅妻要情敵付百萬遮羞費,劉女沒錢,羅以「禍是兩人闖出來」答應湊錢;劉女殺到五十萬元和解,羅妻數錢數得高興,卻不知從情敵手上拿到的錢全是丈夫借來的。 桃園地檢署調查,已婚羅姓保險業務員(廿六歲)和劉姓女同事(廿五歲)因經常配合業務,朝夕相處而熱戀,多次相約到賓館開房間,還以手機拍下慾照,包括劉女呈大字型的裸照和隱私部位特寫,還有兩人脫光相擁、親吻的親密照。 七月間,羅妻在丈夫手機發現這些慾照,一眼認出情敵就是丈夫女同事,氣得控告兩人妨害家庭;後來撤回對丈夫的告訴,只告劉女。 檢方偵辦時發調解會調處,羅妻要求情敵付一百萬元遮羞費及斷絕和丈夫往來,劉女沒錢付,雙方無法和解。 劉女擔心吃官司,找羅姓男子求救,羅以「禍是兩人闖出來的」答應伸援手,表示會籌出這筆遮羞費,要劉女向其妻「儘量殺價」;劉女殺到五十萬元成交,羅姓男子四處借錢,幫情婦張羅遮羞費。 上月底劉女帶著五十萬元由律師見證付款,羅妻鈔票數得高興,不忘消遣情敵:「被爽了、還賠錢,這次是給你教訓,看你還敢不敢!」卻不知道手中數著的鈔票是老公借來的錢,律師看在眼裡覺得好笑。檢方昨天接獲調解成立的公文,將依法對劉女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