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新聞 2009/11/05 台中縣一名男子懷疑妻子外遇,與親友前往妻子租屋處破門捉姦,當場撞見妻子和朋友在一起,還取得了三團衛生紙當證據,帶到警局交給員警封存,只是法官認為他違法取證,衛生紙團不需要鑑定,判決通姦不成立,因為抓姦過程一定要由警察全程陪同蒐證,證據才有效。 劉先生帶人闖進太太房裡,房內的另一個男人赤裸上半身,急忙躲進廁所,兩個人都衣衫不整,正牌老公火冒三丈,沒想到太太半夜四點還跟別人共處一室,更從衣櫥男人的衣服懷疑兩人同居,劉先生蒐證房內有用過的衛生紙,認定這是太太出軌象徵,但把這段蒐證影帶送到法院,法官卻駁回,遭到太太背叛的劉先生感到無奈又氣憤,最重要的證物,用過的衛生紙,法官卻不檢驗,但法庭認定因為抓姦當時並無警察在場違法取證,判定衛生紙無檢驗必要,劉先生不服表示還會繼續上訴。只是,抓姦注意事項,首先要由警方陪同,還有必須要有影音蒐證,以及蒐集現場證據,甚至要避免直接衝入觸犯侵入住宅罪,以免抓姦不成還違法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