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09.11.16 桃園縣張姓男子中風多年,六十六歲的妻子不安於室,和小十七歲的徐姓男子偷情,他捉姦成功氣得離婚,並以「七十高齡還戴綠帽」向徐求償,獲桃園地院判賠五十萬元。 張姓男子昨天獲悉判賠後沒有喜悅,僅說:「內心很痛苦,這種難堪的事,最好不要讓人知道。」 桃園地院調查,張姓男子中風後坐輪椅,無法自由行動,妻子楊姓婦人在丈夫中風後常往外跑,深夜仍不歸。張雖懷疑妻子外遇,但自己沒能力跟蹤捉姦,因此找友人陳姓男子幫忙。 去年十月中旬,陳姓男子跟蹤張妻,看到她和一名男子在大溪鎮一處工寮喝酒、調情,因沒帶蒐證器材而收兵。去年十一月一日,陳帶著錄影機再次跟蹤,見張妻和情郎又到同一地點,立即通知張報警破門,拍下張妻和徐姓男子(四十九歲)穿著單薄的調情畫面。 張姓男子氣妻子年紀一把,還和小她十七歲的「年輕人」鬼混,告兩人通姦,並和妻子離婚,後來撤回對妻子的刑事告訴。 徐姓男子否認和張妻有性行為,但張妻坦承兩人上過床,法院因而判徐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張另向徐求償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