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09/11/2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一名女家教老師與雇主涉嫌通姦不起訴發回續查後,由於雇主指稱對方裝避孕器,「辦事」會「卡卡」(不順暢),並坦承發生性關係,加上被查獲時雙方衣衫不整,依通姦罪起訴她。 據了解,去年9月23日凌晨,吳(撤回告訴)在家教老師廖女住處過夜,吳妻會同警方抓姦查獲時,廖女躺在床上,穿T恤、內褲,以棉被蓋著;吳則從床上站起來,僅下半身著內褲,依妨害婚姻罪嫌,移送雄檢法辦。 檢方查無衛生紙等其他涉案證據,認定廖女罪證不足後,吳妻不服上訴高雄高分檢發回續查,交由另名檢察官開庭調查,發現吳姓夫婦和廖女談判的錄音光碟中,吳不僅坦承婚外情,還說由於廖女裝避孕器,做愛時覺得「卡卡」的。 檢察官乃傳喚廖女說明,她不否認避孕器是在4、5年前裝的,但仍堅決否認犯行,案情因而大逆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