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09/12/01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官姓男子與同社區鄰居林女在女方家發生姦情,官某還大搞性愛自拍,沒想到自拍畫面出現卡通床單、卡通毛毯,一看就知林女家有小孩,官某「以為林女是單身」企圖脫罪的說法不攻自破,昨被板橋地院依妨害家庭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官某今年4月間,在林女(丈夫陳某對林女撤回告訴)住家自拍兩人性愛過程,林女事後將官某拍的16張圖片檔存放在家用電腦,陳某無意間發現,憤而提告。 官某承認與林女交往近1年,但聲稱不知林女已結婚,不過,法官調查自拍畫面發現,自拍所在地是林女與女兒共睡的臥室,床單、毛毯也都是卡通圖樣,屋內另有男人、青少年用品,法官曾當庭指出:「你怎麼還會以為林女是單身?」法官並認為,官某與林女為社區同一樓層鄰居,官某更不可能不知林女已婚背景,因此不採信官某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