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念慈╱報導】 2010.01.08 新竹市50歲鄭姓男子懷疑妻子與林姓男子通姦,去年7月間找徵信社到林家破門,拉扯妻子和林男靠近拍照,結果抓姦不成,自己反倒被新竹地方法院依強制罪判處拘役30日,還得付出16萬元的和解金。 檢警調查,鄭姓男子懷疑妻子和林姓男子通姦,僱用徵信社人員調查,97年7月凌晨,夥同數名徵信社員工,由鄭以腳踹破林姓男子租屋處房門,隨即進入林家。 鄭姓男子明知林姓男子及妻子並無接受拍照或錄影的義務,但他卻強暴的拉扯兩人靠近,供徵信社人員拍照和攝影。林姓男子事後提告。 法官認為,鄭姓男子不理性解決婚姻問題,卻以強暴方式逼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但他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林姓男子以16萬元和解,並向法院表示願受有期徒刑6月以下,得易科罰金的緩刑宣告,林姓男子也願原諒鄭。 法官最後將鄭依強制罪判處拘役30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不得向林姓男子及其家屬有騷擾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