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視新聞 2010/01/19 女生借錢炒股翻臉 師提告勝訴 簡訊未承諾免債 女判還錢 熱戀的時候 全世界都可以送給你 不過當愛已成往事,送的錢要得回來嗎?雲林縣一名國中老師,和已婚的昔日學生密切往來,知道女方玩股票賠錢,借錢給她,連提款卡都交給她,但事後女學生想結束婚外情,老師反目提告想把錢通通要回來,結果女學生拿出老師傳的親密簡訊,想以此證明這些錢全是老師熱戀時心甘情願的給她的,但法官還是判女學生敗訴,必須償還兩百零一萬元。 雲林縣古坑鄉一名國中念姓男老師,和她的昔日教過的高姓女學生很談得來,女學生畢業後,兩人還密切往來十多年,就連女學生嫁為人妻生小孩了,雙方仍舊偷偷碰面,三年前,女學生沉迷股票,賠了不少錢,夫妻失和,老師不斷安慰她,還同意借她六十萬元,就連提款卡都交給她,但女學生被丈夫發現婚外情後,想結束畸戀,老師卻提告索討兩百萬元債務,事發後老師請假,家裡也沒人應門,他透過校方發表聲明, 女學生則是提出兩人熱戀期間的多通簡訊,內容透露老師對她的濃情蜜意,證明是老師瘋狂追求她後送錢給她,但法官認為簡訊無法證明不用還錢,判女學生敗訴, 律師指出,通常情侶們送出去的禮,很難要回來,但法官查出,一開始女學生也陸續償還六萬元,證明雙方是借貸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