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news 2010/01/1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縣一名林姓遊覽車司機與周姓婦人偷情一年多,後來女方要分手,林男要求「做完最後一次就分手」,但拖了3個月「做了一次又一次」還不罷休,最後一次竟在遊覽車裡硬上周女;桃園法院以妨害性自主罪判他3年8個月,周女則吃上通姦官司。 根據了解,林男(41歲)一年多前和周女發生婚外情,兩人還多次在遊覽車上幽會;林男妻子發現丈夫與周女來過從甚密,曾跟蹤抓姦但失敗,林妻嗆「總有一天抓到你們」,周女擔心被抓,因此提出分手。 不過林男不肯,要求「再親熱最後一次」才答應分手,周女為了擺脫對方,答應做最後一次,但事後林男都拒絕分手,屢屢要求「再做最後一次」,拖了三個多月沒完沒了,周女身心俱疲。 去年6月,林妻抓姦成功,告周女妨害家庭,周女約林男談判,表達願意和林妻和解,但林男又要求「真的最後一次」,周女認為是性勒索而拒絕,林男竟強拉她到遊覽車硬上,周女氣憤難平,告他妨害性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