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10/04/27 電機公司羅姓老闆與情婦投宿台中的汽車旅館,妻子報警抓姦,板橋檢方以查無性器官接合行為不起訴,妻子仍訴請離婚,法官認為羅某辯稱託女排紫微命盤,但兩人都住北縣新莊,排命盤跑到台中市汽車旅館根本是卸責之詞,又對現場查獲的保險套辯稱是「拿來把玩用的」,顯見羅夫與該女關係親密,判准離婚。 羅妻與丈夫結婚30年,共同經營電機公司,是國內專業的靜電消除機器製造商,事業有成,育有3子,都已成年。羅妻97年11月23日凌晨向台中市警方報案,指控54歲丈夫與46歲許姓女子投宿汽車旅館,警方查扣衛生紙、用過的保險套,依妨害家庭移送法辦。 羅夫否認通姦,辯稱是託鄰居許女排命盤、算紫微斗數,至於保險套是許女好奇,他拿來吹氣把玩給許女看,許女也異口同聲否認通姦。由於衛生紙與保險套送警鑑定結果,查無羅夫的精液反應,檢方只能以查無性器官接合行為予以不起訴。 羅妻向法院訴請離婚,羅夫反對離婚,法官認為,羅夫雖否認外遇,但三更半夜與鄰居遠赴台中汽車旅館辯稱是排命盤,有違常理,且對用過的保險套辯稱是拿來把玩,也超乎男女社交正常行為,兩人親密關係足堪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