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洪肇君╱花蓮報導】 2010.05.11 花蓮縣徐姓男子與有夫之婦發生婚外情,還產下一子,對方被老公發現後,雖被控妨害家庭,但依舊沒說出徐姓男子名字;兩年後,女子不小心說漏嘴,對方老公再告徐姓男子,法院昨天判決徐某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 花蓮縣南區林姓婦人,96年間被老公發現,戶籍謄本竟多了一個孩子出來,她只好承認3年前外遇生子,懷時騙老公說是變胖了,生了小孩自己偷偷報戶口,但孩子已送給外遇對象撫養。 老公興訟,林婦倒也奇怪,承認外遇生子,就是不肯講出對方的名字,雙方離婚收場。 去年林婦與友人聊天時,不小心提及徐姓男子的名字,輾轉傳到她前夫的耳裡,前夫氣不過,具狀控告徐姓男子妨害家庭。徐姓男子在法庭辯稱,彼時不知林姓女子已婚。 但法官認為,徐姓男子都將孩子抱回家養了,孩子又不姓徐,他不可能不知對方的婚姻狀況,因此判處罪名成立,處以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