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10/05/1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妻子懷疑計程車運將丈夫有婚外情,更讓她氣不過的是老公外遇對象是個男人,她氣得拿剪刀剪傷老公的「情夫」而挨告,被判拘役30天。 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判決書指出,58歲簡姓婦人,認為48歲蔡姓計程車司機與她丈夫有染,但苦無證據。今年2月12日、除夕前一天下午3點多,簡婦到三軍總醫院計程車排班招呼站,尋找心中懷疑的「狐狸精」,質問「搶人老公,你是不是男人」,蔡某感覺受辱,斷然否認並指簡婦無理取鬧,兩人激烈口角,簡婦突從手提包拿出裁衣剪攻擊蔡某,蔡某左手中指被剪破。 蔡某報案控告簡婦,士林地檢署調查時,簡婦坦承剪到蔡某,但她辯稱「罵完他後,突然覺得指甲不順,才拿出剪刀剪指甲,不小心弄到對方」。 檢方認為裁衣剪那麼大支,不可能用來修指甲,認為簡有傷人故意,以傷害罪嫌將簡婦起訴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