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徵信女子徵信-公司簡介女子徵信-服務項目女子徵信-真實案例女子徵信-法律常識 女子徵信-法律常識
女子徵信-服務項目女子徵信-婚前徵信女子徵信-感情挽回女子徵信-外遇抓姦女子徵信-家暴協助女子徵信-工商徵信女子徵信-跨國專案女子徵信-法律諮詢女子徵信-尋人查址女子徵信

女子徵信-24H免費服務專線女子徵信-信箱

Valid XHTML 1.0 Transitional

女子國際徵信
目前位置 > 首頁 > 真實案例 > 違約外遇 女子判賠200萬
女子國際徵信-真實案例
•違約外遇 女子判賠200萬

中央社 2010/05/28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8日電)台北市陳姓女子與有婦之夫發生外遇被對方配偶發現後,切結不再犯,否則賠款,卻繼續與外遇對象交往。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女違反契約,須賠償新台幣200萬元。

判決指出,20歲的陳姓女子於民國96年 5月間與已婚的胡姓男子認識並進一步交往,兩人多次出遊、會面並發生性關係。胡姓男子的妻子發現後,並未提告或與丈夫離婚,而是要求陳女簽下切結書。

判決表示,陳女在切結書中,保證日後不再與胡姓男子有任何聯絡、見面或有破壞婚姻感情的行為,如有違反,陳女願給付胡妻 200萬元的精神賠償金,並支付相關法律訴訟費用。

不料,胡妻在陳女簽下切結書近 1年後,又發現陳女與胡姓男子私會,違反切結書所保證事項,認為陳女所為難以原諒,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陳女賠償 200萬元。

陳女反駁指出,她與胡姓男子還沒發展到發生性行為的程度,而且無法負擔200萬元的高額賠償。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女所簽訂的切結書,為未違反公序良俗的契約,陳女須賠償胡妻 200萬元。全案可上訴。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版權所有 © 女子徵信 外遇 、離婚的婚姻感情專家 徵信社 免費法律諮詢 徵信社費用 感情挽回 Copyright c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