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2010/07/14 特偵組追查涉案法官收賄辦案,長期跟蹤監聽,卻意外查出案外案!高院法官蔡光治,不僅有婚外情,利用休息時間上賓館,甚至透過外遇對象進行收賄,整個過程,都被檢調單位紀錄下來,成為呈堂證供。 穿著白色的洋裝、戴副眼鏡,被帶進法院時,還拿紅色塑膠袋跟手提袋擋臉躲媒體,只是她跟著蔡光治隨案從北機組被移送,身分格外引人注意;原來她就是高等法院法官蔡光治的外遇對象,黃賴瑞珍,也是整起司法官收賄案中的白手套。記者:「你有沒有收錢?」黃賴瑞珍:「…。」 檢調一路跟監,發現高院法官蔡光治,中午就帶黃賴瑞珍出去休息,像是位在北平東路上的家美飯店,還有金山南路上的星辰Hotel,白色圍牆包圍接待大廳,從外面怎麼都看不到裡頭,隱密性高,成了最佳的外遇幽會地點,而且還有地利優勢,從高等法院辦公室到星辰Hotel,2.2公里、10分鐘車程,家美飯店更方便,7分鐘就到,距離近,適合短暫的午休時間。 就是因為她和蔡光治非比尋常的親密關係,讓前苗栗縣長何智輝,找到替自己脫罪的管道,他透過助理謝燕貞找上黃賴瑞珍,2人負責彼此連絡確定關說的進度,接著再向陳榮和請求官司放水。 為了確保官司能夠順利脫身,何智輝另外還找上和李春地,以及同期的檢察官邱茂榮,透過邱茂榮的穿針引線來行賄,從一審19年的重判,大逆轉改成無罪。前立委何智輝(99.05.13):「感謝最高法院跟高等法院的法官,能夠還我清白。」 放鞭炮大肆慶祝,何智輝毫不掩飾心中的喜悅,但這跌破眾人眼鏡的判決,引發質疑,也讓檢調開始追查,司法官是不是涉嫌收賄,卻沒想到查出個外遇的案外案;連辦案人員都看不下去,司法官的荒誕私生活,不只毀了自己的名聲和家庭,更讓法界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