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10/07/17〔記者陳恩惠、吳岳修、姚岳宏/台北報導〕 恐怖情人的報復,驚爆豪門複雜的男女關係! 豪門多劈醜聞 情婦PO網掀爆 因不滿「情敵」和男友南僑企業少東陳宏文的姊姊,寵物美容師鄧曉倩,除將男友和「情敵」秘密交往過程撰文上網,匿名向媒體及不特定對象廣發電子郵件,竟還匿名在網誌公開張貼自己也「劈腿」與陳某姊夫李樹發的外遇性愛照,甚至連結提供李某女兒、同學及校方觀覽,還假冒歹徒恐嚇李某,士林地檢署昨天將鄧女及協助貼文的章品晨,分依妨害名譽、恐嚇及妨害風化等罪提起公訴。 老爸性愛照片 連結給女兒看 記者昨天前往台北市八德路四段美國愛屋動物醫院尋訪鄧曉倩,院方坦承鄧曉倩確實曾在此任職,但「很久以前就沒做了」;鄧女位於台北市軍功路住處無人應門,深夜11時,自稱鄧女妹夫的男子出現在軍功路現場,表示鄧女沒有住在該處,因怕父母擔心才請法院將通知書寄到家裡,他說,鄧女學經歷都很好,也擁有不錯的職業,但每次一談起感情就轟轟烈烈,鄧女妹妹為此很不諒解,幾乎沒有來往。 陳宏文出國委由律師全權處理,檢察官原欲協調和解,因鄧女要求與陳某當面協商而破局;本月初,檢方收到鄧女頗有悔意的親筆信,原打算再次開庭調解,但陳某沒意願,而李某近日已帶女兒出國散心而作罷。 本案除案情離譜,更涉及多位名人,包括原告南僑企業少東陳宏文、被散發性愛照的東南旅行社副總經理李樹發(陳宏文的姊夫),甚至連被指為不倫「情敵」者,也是赫赫有名的「抗日名將媳婦」,更有人在網路上張冠李戴誤以為「情敵」的真實身分就是知名電影「艋舺」的工作人員,戲劇張力完全不輸電影劇情。 抗日名將媳婦 也被點名偷腥 起訴書指出,33歲的鄧曉倩於民國96年開始與陳宏文交往,因懷疑陳另與人妻偷情,且情敵來電示威,因此撰寫電子郵件:「前某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與現任妻子結褵近20年,但建築師(某抗日名將之子)卻不知妻子早已與陳宏文,每週二與週六的夜晚固定在陳位於敦化南路住處共度春宵已有十餘年。」 98年11月8日鄧女與女性友人章品晨,分別在網咖及住處發信,鄧女11月17日返美後繼續寄信,匿名散發「醜聞之八卦追追追」、「驚爆企業醜聞」、「抗日名將之媳婦與某集團接班人陳宏文驚爆十餘年婚外情」等郵件。 陳宏文因接獲多人告知,報警追查,鄧、章2女先後於去年12月28日,及今年元月18日被警方通知到案後移送。檢察官認為,陳宏文另與有配偶之人有相姦情事,無論真實與否,此事皆屬陳宏文的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鄧、章2女已構成加重誹謗罪嫌。 4名當事男女 全是劈腿族 事件曝光後,鄧女遭陳宏文及其姊責罵,心生不滿,竟不惜自曝與陳宏文姊夫李樹發於民國97年7月開始的地下情,自今年元月28日起,將與李某偷情的性愛影帶、照片,公然在匿名部落格連續張貼,甚至連結提供給李某女兒和校方觀看。 為了避嫌,鄧女還「自導自演」,以「狐狸與情夫」誹謗自己,夾著性愛照的「台灣旅行界的大秘密」文件,陸續向李某公司、陳女家族旗下公司散發。 鄧女也廣發電話簡訊,以歹徒恐嚇口吻向李某及其親友催款,因內容怪異但未提金額,讓李某心生恐懼報警;警方循線於今年兒童節下午,趁鄧女又在網咖發信時逮捕,從她的部落格、隨身碟及家中光碟片起出眾多猥褻照片,李某獲悉鄧女所為憤而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