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10/08/01〔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 簡訊糾纏 散布裸照 恐怖情人,愛不到你就毀了你?北縣板橋一名未婚粉領族,3年前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愛上已婚的呂姓男子,事後知道呂某已婚想分手,呂某卻一再以簡訊糾纏,不但找人潑漆,還涉嫌將女子的裸照寄給女方社區鄰居,女子求助縣議員、警方,日前將呂某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毀損、恐嚇罪嫌送辦,訊後10萬元交保。 縣議員林國春說,家住板橋的女秘書安妮(化名),3年前與紡織公司特助呂姓男子交往,近一年才發現對方已婚,但對方軟硬兼施,以至於幾度分分合合,直到去年11月底才狠心斷絕聯絡,不料是噩夢的開始。 「真的被嚇到了!」安妮說,呂某先是不斷打電話進行疲勞轟炸,還透過簡訊、MSN及E-MAIL恐嚇,強調「一天24小時,一年365天,你要怎麼防神出鬼沒?我每個月只要襲擊一次就夠本!」還嗆聲「東部有太平洋,西部台灣海峽,只有這2處我找不到你,下週空中轟炸啟動!」簡直把騷擾前女友當遊戲。 安妮說,對方不但唆使不明人士到她家潑漆,還砸壞家人機車,呂某甚至拿出以往在旅館偷拍她的裸照,影印寄給社區鄰居,讓家人難以面對親朋好友,質問她「為何你會認識這樣的男人?」她也失去對愛情的憧憬,不敢再交男友。 外遇惡男10萬交保 安妮說,事發後非常無助,透過縣議員林國春求助台北縣刑警大隊偵二隊,鼓起勇氣將所有的恐嚇簡訊及MSN、E-MAIL紀錄及毀損照片送交警方。呂某23日被約談到案,當天被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毀損、恐嚇罪嫌送辦,呂某到案後全盤否認,但聽到檢察官準備動用「預防性羈押」,嚇得招認罪行,當晚被檢察官諭令以10萬元交保。 林國春說,許多被害人遇上「恐怖情人」,總是念及舊情或不願惹麻煩,姑息這類脫序行為,建議女性若遇上「太超過」的前男友,一定要善加蒐證後報警。